《LabGirl》读后感
我要投稿投诉建议《LabGirl》读后感
我是在一个图书馆的推荐书架上看到《Lab Girl》这本书的,和其他几本关于女权主义的书放在一起,书的封面设计很独特,乳白色背景,一把黑色泥土撒成Lab Girl的字样,下面还有一把银色的镊子,我一直偏爱女作者的书,就买来读。
章节开始之前,有一小段作者介绍,写的比较干巴,说明作者Hope Jahre是知名的古生物学家,博士毕业于加州伯克利大学,曾先后在佐治亚理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夏威夷大学任教,现为挪威奥斯陆大学教授,三次获得福尔布莱特奖。这个介绍更像学术论文的作者简介,而不像一本畅销书的作者,列举了作者的学术经历,却丝毫不谈作者个人生活,比如爱好、家庭、价值观等,只有最后一行作者的网站名泄露出一点作者的个性:hopejahrensurecanwrite.com(意为Hope Jahren当然写的好)。
前言里作者提醒我们植物正在从地球上慢慢褪去,人类在占据越来越多的土地,似乎这是一本正直的教授写的关于如何努力研究和维护生态环境的书。是吗?
我继续读下去。
书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Roots and Leaves”, 讲诉作者从童年到青年的成长过程,第一章里,小Hope Jahren的父亲是社区大学的科学老师,在明尼苏达寒冷的冬天里,她在父亲的实验室里玩实验器具,跟随沉默的父亲,黑夜里走回家,她的家承袭北欧人的寡言,哥哥们一个个离开了家,没有人知道对方的梦想或者渴望。
随后的章节一直到书结束遵循这样的结构,作者一章讲自己,一章讲植物,读者可以看出作者将自己和植物类比,比如童年回忆的后一章就描述一颗种子如何努力发芽。
从一开始,作者就传达出敏锐而细致的感受,比如她写明尼苏达夏天,“a perfectly still August day…..the lazy buzzing of bees as they staggered drunkenly from flower to flower”, 让我想起小时候在乡下,炎热的夏季,动物和人都在午睡,空气中只有植物拼命生长而散发出的浓郁味道和蜜蜂嗡嗡采蜜的声音。
作者讲诉了她如何旁观母亲追求梦想,她母亲很有天赋,获得了科学竞赛的名次,却因为交不起学费,从大学退学,在她出生后,继续上大学的远程课程,学习文学,她小时候经常用厚厚的字典帮母亲查生僻的古英语词。作者没有说母亲是否实现了梦想,但继续描述家乡小镇的单调而程序化的生活,似乎说:母亲努力了,却没有脱离这样生活。
后来作者去读大学,打工挣学费,并认识了她的科研伙伴和好友Bill.
(作者Hope Jahren)
书到这里一直写的很好,但并非让人惊艳。直到在第二部分“Woods and Knots”里的'第九章,作者突然描述了疯狂状态下人的感受。这是我读过的最梦幻又最悲伤的疯狂,在奇幻美好的冲动中:
”Not only has the weight of your body dissolved but all the collective trouble of the ancient, weary world as well. You are the exalted, the one person out of billions utterly free from the burden of the existential pain that all must carry.”
(你的身体轻无一物,这个古老又疲倦的尘世里的所有烦恼也烟消云散,你是亿万人中获得解脱的那一个,你终于摆脱人类必须承担的生存之痛。)但幻觉迫使你不断尖叫,并狂乱的试图用磁带录音,想记录下幻觉中听到的消息,直到有人发现你挣扎在血和呕吐物中,强迫你吃下一颗又一颗镇定药,昏昏睡去。这个疯狂的人是谁?是Hope Jahren,是患有家族遗传精神分裂症的作者自己。
读到这一章,你突然明白为什么作者那样拼命的努力,那样将自己视为一棵孤独、独立、坚强的树,那样珍惜自己科学家的梦想,“People are like the plant: they grow toward light.” (人和植物相似:他们向着光生长。)作者的光和梦想就是拥有自己的实验室,以科学家的身份生存。
第二部分题为“Wood and Knots”,这部分里讲诉了作者如何在科研的路上勉力前行,作者在佐治亚理工和约翰霍普金斯时,研究并不顺利。研究经费匮乏到她和Bill甚至在垃圾箱里找别人扔掉的实验室材料,她不能付Bill足够的薪水,Bill住在实验室里。
这部分是书里幽默感最强的部分,比如作者讲到她沿密西西比河研究植物时,实地发现总和她预想的不一样,她不放弃,但因为一直接触毒藤,而引发严重的过敏,头肿的像猪头,急救室的医生救治后要给她拍照,说她这样强烈的过敏症状也许可以让他们发表一些东西,“They positioned me on tissue paper and clicked away while I tried not to giggle at the absurdity of the idea that our hopeless plant study might result in a publication after all.”(他们把我放在纸上,我脑子里有个荒谬的念头:我这次无望的植物研究也许最终也有东西发表了,他们在拍照,而我想着这个念头,尽力忍住咯咯笑。)还有一个幽默的例子,作者把单身女人比做人人喜欢但没有接受的流浪狗。
作者的幽默伴随着极度的坦诚,她回忆自己初任教职,讨好系里著名的教授,免费为他干活,提到到工程系实验室偷实验材料,抱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有的在办公室酗酒,有的勾引学生,她抱怨学生论文的劣质,她尤其痛恨学术圈对女性科研者的歧视。这样的坦诚让你诧异,作者没有任何念头要装饰出知名学者的风度或体面,也只有这样的坦诚让这本书不是一部论文,而是一本把七情六欲敞开倾诉的文学书籍。
作者和Bill的对话经常带脏字,Bill也是一个聪明奇特的人,他不善与人交往,缺失了1/3的右手,却是最灵巧的实验员。Bill和Hope互相依靠,了解对方的心思。他们都缺乏礼仪,都要面对世俗偏见,相信自己必须努力才能生存。他们是彼此的镜子。
在北极的一次科研中,Bill对作者袒露,他因为右手残疾,小时候一直受到歧视,没有参加过任何学校组织和活动,连毕业舞会都没有去。作者鼓励他现在就跳舞。在北极雪原,在世界的尽头,作者坐在那儿,看着Bill转圈跺脚,投入的舞蹈。“I accepted him for what he was, instead of for what he wished he could be.” (我接受真实的他,而不是他想成为的他。)
读到这里,读者已经看到在坚强和愤世嫉俗之后,作者极其的柔软。她柔软是因为她冷漠的家庭包括母亲的冷淡让她期待爱和理解,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渴望有人也接受真实的她。在作者找到爱人结婚后,怀孕时害怕因为吃精神抑制药物,而不能哺乳。她的产科医生立刻轻松的安慰她:“没关系,孩子喝奶粉也会长的很好。”就这样一句话让Hope Jahren强烈渴望被理解和接受。 她写到:
“I feel the old childish hope involuntarily stirred, that perhaps this woman cares and understands…..I am sick to death of this wound that will not close of how my babyish heart mistakes any simple kindness from a woman for a breadcrumb trail leading to the soft love of a mother or the fond approval of a grandmother. I am tired of carrying this dull orphan-pain, for though it has lost its power to surprise, every season it still reaps its harvest of hurt. This woman is my doctor. She is not my mother, I tell myself firmly, and I am humiliated in my need, even to myself.”
她痛恨自己为什么如此孩子气,如此渴望母爱,以至于任何单纯的善意都让她想到母亲柔软的爱。作者这一段心迹让人心有戚戚,每个有过孤独童年没有被父母认可过的人都有这样的伤痕吧,经年不肯愈合。
在最后一部分“Flowers and Fruit”, 作者的科研进展顺利,孩子也很健康,她搬到了挪威,非常适应那里简单而规律的生活,那里人们惜字如金,不太表达感情,作者却很适应。是不是很矛盾?一个渴望爱和理解的人选择到一个冷淡的国家生活,并且喜欢那里。我想这是因为归根究底,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正如一棵无法言语的树,我们渴望同伴,我们期待爱,但最终只有努力生长,依靠自己,战胜孤独。
所以再回头,看扉页上作者的献辞:“Everything I write is dedicated to my mother.” (我所写的一切都献给我的母亲。) 母亲没有能够实现她自己的梦想,作者要去实现作者的梦想,母亲没有给与的爱,作者要给与作者的孩子,母亲是镜,是目标,是回忆,也是将来。
推荐《Lab Girl》给喜欢植物的人,给喜欢坦诚的人,给执着爱和理解的人,并给所有的女孩和女人。
我喜欢看伍美珍写的各种校园小说,尤其是同桌冤家,总是让我乐开怀。两对同桌,四个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今天我有捧起一本《同桌冤家》之亲爱的实习老师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阿呆很胖、很傻、很天真。说他笨果然没错。这呆呆的胖子每次都考倒数第一,怪不得叫阿呆‘呆子 他最在头疼的就是写作文,每次都写的枯燥乏味,没有好词。可这次就与众不同了,阿呆写的《我的一家》竟然用了十几个成语,唯一的缺点就是用词不恰。不要笑,听我读一句话:“我” 爸爸经常打“我”,妈妈从不见义勇为,总是袖手旁观,因此受到班主任的吴树山的严厉批评。
在《同桌冤家》我见过凶悍的你老师李丽、高度近视的物理老师,还有严格吴树山的……可从来都没见过像阿呆一样的实习老师。他长得像阿呆,除了名字不一样,几乎跟他长得一模一样,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大阿呆”。记得他第一次上课,紧张得浑身发抖,特备是手竟在黑板上写下了“我叫好朋友希望能跟大家做个王明”王明的课堂不紧奇怪还很自由。同学们知道他很温柔,在他的课上扔纸飞机、吃零食、看漫画……而老师最多也就说句别玩了。后来班主任赶到好不容易才阻止了这场“悲剧”。
我们不能学习阿呆,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不能在温柔老师的课上搞破坏。这样只会对你不好,没有好处。
这个星期六《同桌冤家》作者伍美珍光临我校,我喜出望外,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没有一位作家来我校,我终于可以与作家亲密接触。
那天早上,我以光速来到学校。只见大厅有许多人在买伍美珍出的书。我也买了两本分别是:《同桌冤家——天下我最拽》和《同桌冤家——我是搞晕大使》。之后我来到阶梯教室只见阶梯教室人山人海,搞得水泄不通。
讲座开始了,伍美珍喝了一口水,清了清嗓子,开始介绍自己。听完之后,我明白了她有三个名字:第一个名字是网名叫美美,第二个名字是“阳光姐姐”第三个名字就是大名伍美珍了。他还说写作靠的是想象力,还让我们少看电视,多看书,而且看的是小说之类的。为什么呢?因为看电视电视里的画面以及呈现出来了,而书里面虽然都是文字,但是可以让我们想象当时的画面,并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讲座讲完后就到签名的时候了,大家一拥而上排着整齐的队伍要签名,我拿出事先买好的书打开第一页要签名。
听完讲座后,我觉得要多阅读课外书增长知识,要坚持每天写1篇日记,并且想象明天发生的事情。最主要的是自己对写作要有兴趣,才能写得生动有趣。
在暑假期间,我独自一人来到了商场,我来到了卖书的书柜,经过刻苦的寻找,我终于看到了一本奇特的书。这本书的封面有一幅涂满颜色的画,还有几幅黑白色的画,这真是一本奇特的书啊!封面的主要颜色是紫色,我小心翼翼地拿起,害怕这本《同桌冤家》被弄脏、弄烂。我走到收银台,付完钱后就匆匆离开商场。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这本书是讲两个同桌和一位严厉的老师的故事,老师让其中一位女生记录同桌的坏事,每天放学后向他报告。第二天,老师狠狠地批评了那位女生。
我捧着这本书,静静地欣赏它,还不时发出“嘻、嘻”的笑声,因为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父母喊我吃饭我经常听不到,继续欣赏着。时间久了,我把它重置书柜,然后去吃饭。
这本书实在是太美妙了,令我完全陶醉其中,无法自拔。我仿佛身临这奇妙的'空间。我感到非常快乐、兴奋,想一口气把它读完。可时间总是有限的,这不禁让人遗憾。整天享受书中的美分每秒、点点滴滴,真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回过神来已经很晚了,满脑都是书中的故事……我做了一个甜甜的梦。
这是我读过的东野圭吾的第十本书。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睡前只要读了东野的书,做梦就一定会梦到书中的故事情节,而且还会加上自己的想象[捂脸][捂脸][捂脸]。本书的写作手法类似于大多数的治愈系小说,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因溺水而失去意识,大多人都认为这个女孩实际上已经死亡,但是母亲却坚信自己的女儿还活着,执着守候,最终得以释怀,心境也发生巨大改变的故事。
母亲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只是一种自我满足,但也有人惊叹于母爱的伟大,期待着奇迹的发生。我觉得本书的可贵之处恰恰就是东野从多个角度表现了不同人物的心理和价值观,从而引发读者的思考。随着年岁的渐长,越来越无意从道德的角度去评价一个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有着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成长环境,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价值观,而且同样的人,同一件事,对于每一个人的意义也不一样。不要强求每一个人都去接受你的想法,因为你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也允许别人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尝试着去理解,如果理解不了,相视一笑,各自过好自己的人生。
读书使人明理,明理所以致用。读别人的故事,不管这个故事是真是假,都仿佛增加了我们一种生命的体验,让我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之时,能够从更多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形成自己的看法、认识、和理解,进而做出判断和选择。
哎,我的同桌韩永裕可真是……哎!
五年级时,我很“幸运”地跟他成为了同桌;六年级上学期,我很“幸运”地和他成为了前后桌:六年级下学期时,他终于调位咯!可是,我们的“战争”还是不断。记得有次,我竟然追着他围着三楼大堂跑了三圈,可真是累死我了,他却还嬉皮笑脸的。尽管调位了,可上课时他还对着我做鬼脸,再来个小拇指。
有时他会把我的东西偷偷藏起来,等我找不到了着急了,他才拿出来,说:“我帮你找到了,明天给我1元。”有次,他拿了我的笔用了一个寒假,我竟然不知道有时侯,他有一些题目不会做,叫我教他,还说如果我教他,他以后不会欺负我了。结果呢?我教了他,第二天他又欺负我!而且,欺负完我他又问我借东西,我当然不借啦。他竟说我小气,真是……真是气死我也!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本应高高兴兴。结果,我竟然被他追着打。明明我一下都没打到他,他却说:“你打到我了,该给我打一下。”结果,他打到我超痛。我生气了,他伸出手说:“我让你打一下。”我不理他,他瞄了瞄我,就识相的走了。哼,连最后一个儿童节都欺负我,我们怎么能和平相处?
不过,可能小学毕业后,我们不在一间初中,到时想吵都吵不到了……
《贵族之家》讲述了主人公拉夫列茨基——十九世纪中叶,没落的俄罗斯贵族之一——与他表姐的女儿莉莎之间的爱情故事。主人公是一个人到中年的已婚男子,早年婚姻生活美满,却因为无意中撞破了妻子与其他男子的亲密关系而成为婚姻中的不幸者。在与妻子分道扬镳后,拉夫列茨基去造访自己的表姐,遇到了年方十九、美丽而善解人意的莉莎。他们互相吸引,很快堕入爱河。此时传来消息,拉夫列茨基的妻子因病去世。前途一片光明,拉夫列茨基与莉莎开始甜蜜地憧憬起未来。正当他们的爱情终要拨云见日时,拉夫列茨基的妻子却突然回来了,顿时浇灭了两人所有幻想。
故事的结尾是悲凉的,莉莎进入修道院,成为一名修女,而拉夫列茨基独自一人回到乡下,形单影只地度着余生。
有意思的是,《贵族之家》通篇很少令人想起其“贵族”的背景,“家”也仅仅以其最原始的住所意义呈现。当然也许在当时的俄国,只有贵族家庭才不需要为生计发愁,而可以每日悠闲地与下午茶和钢琴曲相伴。然而这些养尊处优的贵族们,在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头脑可以如此不清晰,而面对自己感情生活时又那样无力控制听天由命,不由地叫人为之惋惜。
真理并不在于它有多么的深奥晦涩,恰恰相反,真理是最朴实无华的,《论语》语言简练,但千百年来却作为儒家学派的经典名著深为文人志士所尊崇,其表述的孔子学说迅速传播,从伦理道德、政治、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社会前进的方向。其人文思想的光华,已然灼照了千古。
论语的哲思博大精深,所阐述的内容包罗万象,富含着先哲的睿智光芒。试想在两千多年前,人们无不在为了自己的私欲而追求物质富足时,孔子,这个有着堪比宇宙般广阔思想的圣人,他捋着髭须行进在苍茫的天地之间,这是怎样的睿智者与开拓者,他为人类开辟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有了礼法、信仰与思想的社会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率性而为、追寻自我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孔子是勇敢的,他敢于直言不诲,他放任精神在天地间自由驰骋,他将小我融入大千世界,于是
他明白了“修身,齐家,治国,方平天下“的道理。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属于孔子的时代,孔子该是骄傲的,他有一个民族的追随者,这世间不会有一个明星可以做到如此。可我又深知他该是平淡的微笑吧,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即使是射箭这样的比赛,也必然是互至揖让之礼。君子之心,与世无争;君子之行,与人无争;君子用世,与名利无争。这便是孔子,他称自己是君子,他便按着君子的准则要求自己。君子,岂名利所能驱使也?
“大音希声,大道无形”《论语》中最令我折服的是《述而》一章,述而述而,只是阐述而已,述而的开章写道:“‘述而不作,信而好古。 窃比于我老彭”孔子说:“我只是阐述前人成说,而没有创建新的理论,我深信并喜爱古文化,只是力求像老子和彭祖那样谨慎的延续传承古文化精华的工作。”孔子没有创建新的理论么?答案是肯定的:他创建了,并且发扬光大了。他将自己的言行思融入了他所传承的古文化,他发觉了古文化与人的联系,可以毫不怀疑的说孔子是伟大的,他与
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可孔子不会急切的立论或夸夸其谈。真理是朴实的,圣哲从不故作高论来炫耀才华,也不刻意危言耸听来惊世骇俗。大道至道,莫不以极简洁极明晰的语言紧扣其真谛精髓而道出,“夫大道不言,而致远也。雀噪聒聒,何所见也。”文化的传承不在于刻意的标新立异,而在与继承和发展。
孔子73岁归逝,算得上长寿之人,其实在我心里,若不是仔细的看过孔子的生卒年月,怕是我会相信孔子是修行已满升级做了神仙,孔夫子的精神世界始终是安详平淡的,有文为证:“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孔子在生活中神态也总是保持安详快乐的,这便是生活的深度,所谓独处见操守,居家见性情,赋闲见德行。生活是一种境界,不疾不徐,不愠不火,始终保持一种从容恬静,淡泊宁居,安享生活的乐趣与美好。心忧天下不需要整天一副忧心忡忡的苦相,表面的忧形于色,是做给人看的,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承担文化传承的重任,为道德文化奠基,并不与生活的快乐相矛盾。既能够平静的高居荣盛的热闹,也能够安然的静处退居的寂寞,超脱于凡尘的琐碎与卑下,显示出的方是人生的境界与深度。
《论语》开篇讲《学而》,强调‘唯学习为人生的第一要务 ,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孔子主张对崇高思想的执着,对丰富健全精神的向慕,应远在物质追求之上。高行微言,所以修身;博学澈文,所以广知;恭俭谦约,所以自守。才有高下,德无止境,学而无涯,不学则无以立于社会。因此古人说:学是立世之本。《论语》二讲《为政》,三讲《八佾》,四讲《里仁》……这便是孔子所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自我完善与修养
孔子创造了一种学说,然后用这种学说改变了一个民族,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传奇,延续了两千年之久的传奇,旧时的《论语》作为封建士大夫走向仕途的敲门砖,而今作为人们约束自我的行为准则,《论语》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渊源,教给人们为政以德、清廉守节、做事勤奋、生活节俭、待人诚信、交友谨慎、精忠报国……这些智慧的睿智语言,对中华民族精英群体有着巨大的影响。《论语》的教化早已不局限于儒学派,它已经成了一种深刻的、历史性的文化标志。在中华民族不断探索的进步中,常有后人研究《论语》时将其神秘化、宗教化,流于其表面的注解,对于其思想精神的把握有所偏差,便对《论语》肆意菲薄,进行牵强附会式的批判,我们不能否认其内容具有一定的封建传统性质的道德偏
差,例如:歧视女性等。但那是一种时代下的思想产物,带有一定的时代标志,而《论语》对思想的弘扬,经久而弥新。《论语》表现的是一种文化的历史,一种历史的文化,你无法去否决它的价值。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不同人品读《论语》自有不同的体会,这便是其传承千古的内在品质。
文化的传承是严正的文化是一种观念,一种氛围,一种素质,一种生活态度。任何丰功伟业都只是暂时的,只有文化能够流传久远《论语》便是一种文化,一种深刻的,值得人们不断学习理解探索追寻的文化。一个没有文化传承的民族是危险的,而一个拥有良好礼仪文化底蕴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伟大民族,论语就是这样的传承所在
简洁而经典的语句是中国古诗文的特点,正因如此,中国古诗文以其独特的魅力倍受瞩目。我认为,在中国古代文化的瑰宝中,《论语》便是其中精品之一。 论 理论,理论人生,理论人生沧桑百态,理论孔子儒家思想,《论语》是儒家学派的著作之一,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断断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汇集编纂,后来就成了《论语》。我们会觉得,《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其中不少言论颇具哲理,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主要讲了两个方面:一是讲学习方法及态度的;二是讲思想修养方面的。这十则教给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态度 我如何处世待人以及。
孔子因材施教的教学思想,在中国教育史上有较大的影响。他认为一个教师,必须掌握学生在学习上常犯的四种心理表现,即广泛而不精、知识面过窄、把学习看得太容易和有畏难情绪。只有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给予帮助、补救。就是说,学生心理的差异性,决定了因材施教的必然性。
在教学上,孔子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互相启发,以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一部《论语》,实际上就是记载他们师生间互相问对、讨论的情况。如子路、颜回和子夏就是这样做的。性率直而鲁莽的子路,出于对孔子的爱护,常常向孔子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孔子也很关心、爱护子路,对他的批评也能接受,当有的学生对子路不太尊重时,孔子对他们说:子路的学问是不错的,只是还不够精深罢了。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但由于颜回从未对孔子提出过疑问和批评,孔子曾不满意地说过:颜回不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人,他对我的话没有不喜欢的。有一次,子夏引《诗经?卫风》上的诗句,向孔子请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 何谓也?”(《论语?八佾》意思是,《诗经》上说:有酒涡的脸笑得真美呀,黑白分明的眼睛流转得真叫人喜爱呀,洁白的底子上画着花卉呀。这几句诗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 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子夏接着进一步阐明说:那么,是不是礼乐的产生在仁义之后呢?孔子高兴地说:卜商呀,你真是能启发我的人。现在可以同你进一步讨论《诗》了。孔子敢于承认比他小44岁的子夏在学问上对自己有启发,说明孔子能向被教育者学习的勇气,其精神可敬佩!
治学方面,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话,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孔子一直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不敢说后无来者,也起码是前无古人了)。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完全有足够的资本炫耀自己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答案是肯定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纳包容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他成为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发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
朱自清《背影》主要描写的是父亲在车站给儿子送行的情景,表现了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热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文章描写了作者家庭的不幸和当时灰暗的事态,从侧面反映了的社会现实。
虽然《背影》描写的事件简单,但全文表现的情感是很丰富真挚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开篇点题,思念父亲。“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其次,回忆往事,追述在车站与父亲离别的情景,表现出了父亲爱儿子的真挚感情。其中包括向大家交代的这次父子分别时的家庭情况(为写《背影》渲染悲凉的气氛)和描写父亲送行前的细心关照(为写《背影》作铺垫)以及描写父亲爬过铁道去为“我”买桔子的“背影”,抒发真挚的感情。最后,描写了与父亲分别后作者对父亲的思念,以在泪光中再现“背影”结尾,抒发真挚的感情,从而与开头相照应。
《背影》整篇文章表现的是灰暗的基调,作者的父亲,先是“赋闲”,然后为了找差事而“东奔西走”,乃至老境“颓唐”。都从侧面表现了当时知识分子奔波劳累,前途渺茫,境遇凄惨的现实。但作者写出的真挚、深沉、感人至深的父子之爱,是一种传统的纯真而高尚的感情。而且父子互相体贴,特别是父亲在融汇了辛酸与悲凉情绪的父子之爱中,含有在厄运面前的挣扎和对人情淡薄的旧世道抗争,引起了人们的同情、叹惋以及强烈的共鸣。
整篇文章的写作特点比较鲜明。首先,比较民族化。《背影》的语言非常忠实朴素,也非常典雅文质。这种民族化的语言和《背影》所表现的民族的精神气质,以及《背影》整篇文章的结构形成了统一。其次,比较简洁。文章通俗干净,没有多余的字眼,也没有华美的辞藻和生僻的文字,质朴自然,生活气息浓厚,提炼的非常简洁。然后,也比较朴实。文章全用白描来记叙事实,不作任何修饰和渲染。文章写父亲关心爱护儿子,儿子感激思念父亲,但“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抽象的字眼一点也没有提到,因此,文章比较朴实。另外,比较感人。整篇文章语言平实简洁,但字里行间渗透着一种深切的怀念之情,话语也很平常,是许多人都有的生活经历,但就因为这样,才会让人们产生联想,由此发现身边普遍平常而又珍贵的美好感情,增进了人们对 “可怜天下父母心”的了解。还有文章语言运用白文夹杂。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使”而说“赋闲”。
“背影”一词在文章中出现了四次,虽然每次情况有所不同,但思想感情却是一脉相承的。第一次是开头。开篇点题“背影”,有一种浓厚的感情气氛笼罩全文。第二次是在车站送别的场面。作者对父亲的“背影”作了具体的描述,这次描写的背影,不是常见的“背影”,而是在特定场合下,使他特别感动,终生难忘的背影。第三次是父亲和儿子告别后,儿子眼忘着父亲的“背影”在人群中消逝。离情别绪,又催人泪下。第四次是在文章的结尾。儿子读着父亲的来信,在泪光中浮现了父亲的“背影”,思念之情洋溢出来,与文章开头相呼应。
文章还运用了悬念。为什么“我”最不能忘记的不是父亲的音容笑貌,而是他的“背影”呢?这就造成了悬念,让读者想继续追读下去,而作者则很自然的引出了下文的追叙。
《背影》描写的特别“真”。文章完全写实,几乎没有意境。但所抒发的情是感人的,父亲对儿子的爱,儿子对父亲的爱、思念、感激都在文章中表现了出来。感情真挚、强烈,激发了读者的共鸣,让人回味无穷,久久不能忘怀。
读了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记得有一次,父亲和我在田里割麦子,印象中父亲是很强壮,特别能干的。但是,当我看到夕阳中的父亲原本愁苦的脸上挤满了更多像水沟一样深浅不一的褶皱,突出的歡骨像蛋壳嵌在了他泥土一样的骨肉里,佝偻着身子,抱着割好的麦子一瘸一拐的走在田间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随着我一天天地长大,父亲正在一天天的衰老。
以前和父亲割麦子,父亲总是把我甩在后面很远很远。他在前面,动作敏捷,反应迅速,时不时的还朝着我笑笑。看到被甩在远处的我满脸气馁,他总会抹把脸上的汗水,对我说:“别灰心,加把劲,你很快就会赶上我的。”看着父亲的《背影》,我心里总会想,老爸真能干,总有一天我会赶上他的。而那时的我总会不服输的努力割,但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最终还是被父亲甩的很远很远,越来越远。
在田野间,在夕阳中,总会有这样一个场景,一对父女,一前一后,努力的割着麦子,父亲总会在给女儿打气。
父亲不仅动作敏捷,而且还不会累。每当我和父亲割麦子,我总会不争气的割一会儿歇一会儿,而父亲就像感觉不到累似的,很久很久也不歇息一下,父亲总会微笑着对我说:“歇的差不多了就行动吧,你越歇就会觉得越累,你使劲儿的割,反而不会累。就像我们的人生一样,你遇到挫折就停止不前,你就会越来越累,也会遇到更多的挫折,但如果你遇到挫折就努力的战胜它,它就会远离你,你也就越顺畅。”那时的我总是是懂非懂的点点头,继续手中的工作,而父亲看到我“孺子可教也”的可爱劲,总会会心的一笑。
夕阳在慢慢的下山,我加快速度,不一会儿,我抬头一看,原来总是把我甩很远的父亲现在被我甩的很远很远。而当他越是想赶上我,就越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看着父亲弯如弹弓的身子,我的鼻子酸酸的。夕阳中的父亲,身子单薄,形单影只,我的眼眶湿湿的。父亲看着我的`《背影》,无奈的摇摇头,对我笑了笑,说:“女儿长大了,而我却老咯!”
在田野间,在夕阳中,总会有这样一个场景,有一对父女,一前一后,努力的割着麦子,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女儿在前,父亲在后。
我终于赶上父亲了,但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高兴。正如父亲所说,我很快就会赶上他的,因为父亲很早就意识到总有一天我会长大,而他自己会变老。如今我真的赶上他了,但心里却不是滋味。
还记得父亲说的:“我们的人生,你遇到挫折就停止不前,你就会越来越累,也会遇到更多的挫折,但如果你遇到挫折就努力的战胜它,它就会远离你,你也就越顺畅。”现在我真的懂得了这句话,也决定遇到挫折就战胜它,但父亲却不再像当初说这话时那么年轻了。
夕阳渐渐地被夜色笼罩,父亲的年龄也随着夕阳日复一日的消失在增长。岁月染白了父亲的头发和胡须,也在他的脸颊上刻满了年轮的印迹。
父亲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我们整个家庭,把他的慈祥,他的爱无私的给了我和姐姐,留给自己的,只有岁月的痕迹,沧桑的容颜。我很想大声地对他说:“爸爸,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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