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溃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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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溃】一书的主要观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建立在脆弱生态之上的社会,环境恶化往往引发社会崩溃。毫无疑问,在作者戴蒙德看来,地球的生态平衡是非常敏一感和脆弱的,因此他反复敲响警钟:既然我们暂时没有另外一个星球可以过活,那么最好不要通过摧毁自己的生存基础来谋求发展,因为那不仅愚蠢,而且危险。
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随着对地球承受能力的了解日益深化,很多人都意识到,无限索取不可能是持续的,地球母亲的一奶一水迟早会枯竭;按科幻小说那个早熟的预言【弗兰肯斯坦】,到时人类会被自己亲手创造的怪物所毁灭。但贾雷德·戴蒙德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以文明/社会为单位,以法医解剖的方式来进行病理分析。他对复一活节岛和格陵兰两个孤立文明的论断尤其带有死亡诊断书的味道,并带着一种隐喻的方式暗示我们:如果仍然那么愚蠢,那么这也可能成为整个地球文明的命运。
但有句话说,我们从历史中得到的教训就是人类很少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为了证明这一点,作者列举了几个典型的案例加以分析,其位置散布在地球各个角落:复一活节岛、格陵兰、卢旺达、海地和多米尼加……这一取样显然是一精一心选择的,地形、植被、气候、文明都有很大差异,各自具有指标一性一。更重要的是:这些地点都带有一种“实验室环境”的特征:相对孤立、变量有限、大到足够具有代表一性一但不至于太大以致因素错综复杂难以分析。这样便于作者在实验器皿之外像上帝一样观察着该社会的成败兴亡,对他来说,实际上地球也是一个巨大的、正进行极其复杂化学反应的实验室,只是对这一实验,我们输不起。
这一思维方式本身是典型西方式的,十多年前著名的“生物圈2号”实验就是其产物。当时科学家们在亚利桑那沙漠中模拟地球环境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密闭实验室,作为火星殖民地的模型。实验的失败加深了人们的如下认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以及,人类尚未成为上帝。因此,我们目前唯一的选择就是在这个“有限地球时代”,谨慎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直到相当晚近的时代,人们仍然普遍认为大自然有能力保护自己,极少有人设想人类干预的破坏一性一后果,原因之一是在技术不发达的时代,人们对环境的反作用力相对微小,环境能够自然恢复。正因此,很多传统社会其实并不像现代人想象中的那样热一爱一环境,相反,古代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一旦成为人类殖民地,都伴随着一波大型动物的灭绝和生态变迁。现代环境恶化的加剧只是因为技术发达后破坏一性一更强,而对神灵的.敬畏却下降了,获得了神一般的力量却像恶棍一样予以滥用,这基本上被视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根源。既然我们不可能退回到原始技术时代,那么敬畏自然和生命,也许是有限的选择之一。
在真正觉察到大难临头之前,人们通常很少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危机。在环境问题上人类向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作者用两个名词“悄悄变化的常态”和“景观失忆”来描述这一危险,通俗地说也就是“温水煮青蛙”:人们往往对缓慢的变化失去警惕和记忆。但问题在于:当剧变到来时,一切都已晚了。生态崩溃到来的时候,无人可以幸免,就像空气污染面前,也是人人平等。
和在【一槍一炮、病菌与钢铁】中论述的一样,作者对人类命运的关注总是与地理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避免再次被扣上“地理决定论”的帽子,他在本书中对论点进行了更谨慎的阐述。虽然他全书都在强调生态崩溃导致社会崩溃,但同时又补充说“没有一个社会的崩溃可以完全归咎于环境变化”,它是条件之一,但既非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尽管社会崩溃未必由生态崩溃引起,但生态崩溃却几乎总是引起社会崩溃,因为“皮之不存,一毛一将焉附”。不幸,由于对这一问题的过分关注,他在解释某些问题时总是易于受到诱一惑,例如将卢旺达大屠一杀归因于人口压力。但人口压力更大的印救比哈尔邦也未爆发大屠一杀,而爆发种族清洗的波黑也谈不上有什么人口压力,大屠一杀只能用集体暴力的政治来解释。
人类文明在地球摇篮里已经生存了五千年,如今在一种增长的绝望情绪之中,才开始反省:我们到底要一个什么样的地球?这么说是因为地球的未来正日益取决于人类的喜好。享受了地球哺育的人类,有必要进入一个反哺的时代,而这也就意味着必须改变我们的文明。作者再三强调:人类社会的应对、决策,对环境和社会的命运都有着决定一性一的意义,而这种决定一性一未来只可能更强。说到底,地球和社会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成败都怨不得别人,因此关键是要具备远见和避免群体决策失误,而这需要全社会认识的深化以及意见的公开博弈。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600字_昆虫记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假我看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这一部概括昆虫种类、特征、习性讲述了昆虫最真实的生活著作。而在这一系列的字里行间,作者法布尔也加入了自己对昆虫,对生活的感悟。让它也不单单是一些科普类的观察日记,也融入了许多对生活的情感。
在《昆虫记》这一系列中,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松毛虫。这是一种以松树为食的昆虫。在原文中这么描写它们卵和幼虫:“该物体长3毫米,宽4—5毫米,外表如丝一般柔软光滑,白中略显橙黄色,覆盖着鳞片,鳞片像屋瓦似的叠盖着,排列虽然整齐,但不成几何秩序,外观犹如榛树未曾开花时的花序。”“这些细小微弱的创造物只有1毫米长,它们呈蛋黄色,满身纤毛,其纤毛又短又长,短的.呈黑色,长的呈白色。”
松毛虫虽然是一种害虫,当它们身上所有拥有的一些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松毛虫和睦相处,每一只虫都在最大努力为集体做贡献。干活时绝不懒散拖沓。不像生活中一些人,总想在一些方面投机取巧。而松毛虫却因为完成自己的职责而感到满足,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啊!
松毛虫在过冬时,由于每条松毛虫体内的丝线数量已经不足,它们会合力修建一个用于御寒的屋子。这种极高的合作意识恐怕有许多人类团队也做不到吧!更有甚者,不为团队帮忙还在内部挑拨离间,导致团队面临信任危机,甚至有解散的风险。不仅如此,松毛虫修筑屋子的时间还是在冬天来临之前,可谓是未雨绸缪,就算冬天提前来临也不怕。不得不说,有时候可真是“人不如虫”啊!
在这本书中,除了松毛虫,还有许多其他的昆虫。甚至连一切故事发生的地点——荒石园都做了一个描述。不过这篇文章已接近末尾,我也不一一描述了。
作为一个中学生,人生历程太短、太近,无论时空上都远未离开过自己的故乡,柯灵文字里面所传达出来的那种故乡情愫,也远非我所能完全体悟。但是,美的文字,美的情感,美的赏读感受,却是无关阅历,只在乎人心的,不是吗?
跳跃灵动的文字、修辞、技巧、结构,仿佛是那地板,信手拈来的诗词、歌赋、美词、名句,幻化作了屋宇,巧妙蔓延的情感、理趣、思想、品格,搭建成了栋梁于是,初涉人世的我们,借助柯灵的文字,可以集聚美句,可以顺利解读,可以愉悦身心那地板任我踩踏其上,那屋宇任我徜徉其间,那栋梁任我畅游其下,美哉美哉!此其一:美文。
故乡的牵绊,故乡的眷恋,故乡的山水,故乡的人物,故乡的变迁那么多的离合,那么多的感伤,那么多的情怀,那么多的期待柯灵用一篇文章,容纳了必定永远也数不清的人文和自然,熔铸了可能永远也道不明的人情事理。于是,我们作为读者,仿佛与他的文字一起经历过了什么似的,通透了事,解悟了情,仿佛一下子经历了多少的悲欢离合,仿佛瞬间苍老之后又返童颜。不是每一种感情都需要亲历方可感受到,不是每一种事理均需要人事历尽之后方可解释得通。原来,一篇文章足以!此其二:美情。
我是一个懵懂的初生之牛犊,从来很怕虎之凶悍猛厉,所以一直不敢说自己能够解读得了美文,也不敢说自己能体悟到美情,但是柯灵却用她的一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字词句间蕴藏着的能令人唇齿生香的美味,让我品读出了历尽沧桑者也未必能够身处其间的千回百转的故乡情怀,那真是一种极美的品读感受!此其三:美读。
美文、美情、美读,这就是我读柯灵《故乡情结》最大的感受,赏析谈不上,充其量,就算是我最拙劣的一次阅读回馈吧!
古有'睹物思人',可人的思想是不会受到束缚的,思人亦会思乡,若感情丰富、热爱祖国之人,又会联想到思国。一个人的思念不会断断续续、不会心血来潮,一个人的思念是永远不会欺骗自己的心。
思人。那人或许是父母、或许是友人、或许是爱人,对他(她)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会随时回忆,与此同时,每想起一件事都会从中获取他的感受,这便是思人。
思乡。每个人的思乡感情都不同,有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可大家都只有一个目标,就如《乡土情结》的柯灵所说的令人魂牵梦萦、得意时想它、失意时想它的故乡!思乡的起源多数来自于人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背井离家。是啊!待在故乡、享受亲人给予的无限温暖,谁会想到故乡会那么重要,重要到离家以后每天时时刻刻都想回到故乡的怀抱!我想:在这大千世界里最顽强的东西就非思乡莫属了吧!
思国。这不一定得是远赴他国后对祖国的思念之情。这可以是思考国家,即从祖国的利益角度来思考一些问题。留学生就属于这一类。现在,远在他国的人多数是为了祖国将来能发展得更好而留学他国。科学的进步拉近了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距离。祖国不能落后,祖国得跟上时代的步伐。
思人,思乡,思国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小学的时候。两年后的今天,我重新回味了一遍,不禁流下了泪水……
我被小王子纯真而执着的爱所感动。这是一个童话,写给大人的童话,而大人们都忙于他们所谓的正经事,他们只会做这些事,而忘记了那颗埋在他们心底的纯真的心……
小王子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离开了b-612号小行星(他的家),后来他来到了325号小行星,这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狂妄自大的国王;在326号小行星上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327号小行星上住着一个自相矛盾的酒鬼;他又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忠于职业的点灯人。小王子觉得这些大人很奇怪。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些奇怪的人,对于我们来说,这些人在生活中很普遍。比如,父母,他们就像那个国王似的,经常命令我们,在我们听音乐到极致时,妈妈会命令我:“快去写作业,你还有心情听音乐!”每当这时,我便会非常不情愿地去写作业。大人往往会这样,他们想要我们成为一个在他们眼中出色的大人,便给我们定一个人生大计划,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的感受。也许大人都这样……
后来小王子遇到了小狐狸,并驯养了它。小狐狸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也就是与小狐狸生活的这一段时光,他学会了爱,懂得了爱。
当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的时候,他想起了他的玫瑰,他望着自己的星星:“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最后,小王子借助蛇的毒,摆脱了躯壳,回到了他的家,回到他的玫瑰的身边。
忠诚地对待自己所爱的,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小王子》一书,它使我感触良多。
书中讲述了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他在心情低落的时候,会一个人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但他心里却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她是一朵美丽且骄傲的花,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小王子非常喜欢她,但对她起了疑心,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之后,他开始探访其他六个星球,他认识了许多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点灯人,却因为那个星球容不下第二人,被迫离开。随后他到了地球,遇到了一个飞行员,也就是“我”,小王子竟然可以看明白“我”小时候画的而大人看不懂画,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和“我”去承担他对玫瑰的责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读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在奄奄一息时对“我”说的一句话:“当你在夜里望着天空时,既然我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既然我在其中一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笑。只有你一个人,看见的是会笑的星星!”
我觉得,小王子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为玫瑰花铲除恶草。就像小狐狸说过的话:“美好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得用心灵去寻找。”
b612星球上,西边,太阳第20次落下,小王子痴痴的望着玻璃罩里的玫瑰花——骄傲的,美丽的玫瑰花。他完全忘记了,在一颗叫地球的星球上,他还拥有着一只被他驯服过并且同样美丽的狐狸……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四遍。小学时读过——中文简订版的,觉得新奇有趣,小小的盒子竟有一只羊呢;中学时读过——中文带插画版的,觉得淡淡的忧伤,对着文中“大人们从来不会过问你好朋友的长相、性格,他们总是对数字关心”拼命点头;大学时又读了一遍——英文版,还有书评,这时,我看到了爱情。
小王子是爱玫瑰花的,这种爱,唯一,炽烈却小心翼翼。他说:“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玫瑰花对于他来说,是需要保护需要爱护的柔弱,就算它有刺,他也觉得它可怜极了。陷在爱里的人大都如此吧,全心全意地爱护她,却又诚惶诚恐担心还不够好。爱情也都如此吧,烦恼却美丽。我羡慕玫瑰花,因为面对着地球上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会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驯服里的爱情,我属于你,可是你,却不一定属于我。一直都觉得,从一个人身上学习如何去怜惜另一个人真是残忍。在地球上的邂逅,让狐狸找到了归属,却让小王子坚定了他对玫瑰花的爱意。“麦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小狐狸的爱情,忠诚,温柔善解人意,我感动了。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因为他觉得世界如此美丽,这该是多动人多正能量的事情。
结局是,玫瑰花拥有着小王子唯一的爱情。或许世界上的人都如此,万般温柔也留不住那颗想要追求冷艳红玫瑰的心,小王子也一样。不过无论是玫瑰花、小王子还是狐狸,至始至终和忠诚都是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小王子》,读过它的人都知道,它是童心,是欢愉,是纯真。在我看来,它就好像一棵树,静静待在那里,不悲不喜;时光过后,等你带着一身的荣耀或疲惫回来看时,才发现,原来那个世界里早有你要的一切。
今天,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本书写的是小班比的成长故事和它经历的生活磨难。
小时候的斑比什么都不懂,常问妈妈为什么,在它看来,最美的事情莫过于不断的提问和聆听母亲的回答。提问让它兴奋,而且满怀着好奇等待答案的过程更让它兴奋。
慈爱的妈妈一点点教斑比本领,教它慢慢走路、奔跑、辩音、躲避猎人......小班比在成长过程中也学会了与其他动物如何相处。
可是不幸的是,我们人类却总是在伤害班比和它的朋友们,动物们提起人类都胆战心惊,只有戈博曾被好心人收留,在这个人家中,它得到了关爱,再次回到森林时,戈博对大家说:人类是世界上最好的,不像大家认为的那么凶残,大家却半信半疑。戈博坚信自己的想法,因为太相信人类的好,当再次遇到猎人时,戈博不顾大家劝解,向猎人走去,最终还是死在了猎人手里。
读完这本书,我真是太伤心了,班比虽然最后成了鹿王,可它们的生活处处充满了危险,动物之间的争夺,占有,还有可怕的食物链,再加上我们人类的不断侵害,真希望我们大家都珍爱动物,和动物做朋友吧!不要再侵犯它们了!
放假了,我读了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我受到了许多启发。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美丽的春天,小鹿斑比出世了。他最爱和好朋友费琳、郭波及妈妈一起到大自然中探险。一天,斑比的幸福生活,随着妈妈被猎人捉走的噩耗而消失。从此以后,小鹿斑比独自经历了寒冷、找不到食物、被猎人追杀等苦难,但在这些苦难中斑比学会了独自生活的能力,并用他的勇气和智慧当上了鹿王。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人小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依赖别人,要自己去听、自己去看、自己去学,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做。在不断的磨难中,逐渐养成独立生活的能力。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我已经是一个快十岁的男孩了,但我依然很胆小。有时爸爸妈妈都去上班,我自己在家,我心里就会很害怕。我把自己锁在屋里,不敢闹一点动静。读了小鹿斑比之后,我想:与斑比在森里的环境相比,我还有什么害怕的呢?另外,今后我还要自己上学、晚上自己睡觉、早上自己买饭……
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要像斑比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一篇文章写读后感600字 《父亲》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父亲的爱,是那巍峨的大山;父亲的爱,是那醇醇的烈酒;父亲的爱,是寒冬里一把遮风挡雨的伞;父亲的爱,是长夜中一盏燃起光亮的灯。
在秋假中我读了《父亲》一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13岁时迷恋甲壳虫乐队,要去参加比赛。可没有音响,又没有钱,不过同往常一样,父亲总有办法实现他的愿望,那就是和儿子一起做。参加比赛那天,竞争者对他的音响很是注意,当他坦白招认这是自己和父亲自制时,他们不屑的眼神变的十分羡慕。最后,虽然他们乐队最终没能获奖,但他获得了真正的胜利,那就是亲情,音响有价,亲情却是无价的。
是啊,每当我有问题需要帮助的时候,爸爸总是耐心的教我,他给我的感觉像天,广阔得能让我自由的飞翔;他给我的感觉像地,博大得可以让我放心依偎。更多的是给我和妈妈一个家,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一个充满爱的港湾。
是啊,当我取得优异的成绩的时候,爸爸甚至比我还高兴,一件事要宣传好几遍,有时候,我埋怨他的嘴像大喇叭,不过他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每当我不乖,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看,被你爸宠的!是的,爸爸是很宠我,但决不是妈妈说的`溺爱。因为爸爸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责备,什么时候可以玩笑。
父亲,您的爱像是被埋在很深很深的水里。你不像母亲,有那么多的美誉。从古至今,有多少赞美您的歌,有多少赞美您的佳句。您总是那么默默无闻。父亲,我们伟大的父亲,您为了家,为了妻子,为了一家老小操碎了心。
有一首3岁小孩都会唱的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我觉得应该改一改。世上真的只有妈妈一个人对我们好吗?不,父亲,父亲和母亲一样好!!
世上的父母一样好,有父母的孩子像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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