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信读后感

我要投稿投诉建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范文 > 教师工作 > 读后感

分手信读后感

2023-09-17 14:44:28

  分手信读后感

分手信读后感

1、分手信读后感

  分手信读后感篇一

  上周四在线看了美国电影《分手信》,今天早上把读了一半的英文原着读完,深深地被这个爱情故事所吸引。故事大概是一个士兵在回家乡休假时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大学生,两个人度过了短暂但美好的两周后,士兵回德国继续报效祖国。由于911的爆发,士兵不得不延长了兵役,但美丽的女大学生经过多年的等待后,虽仍爱着士兵,但由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却嫁给了一个邻居。士兵因此继续留在了部队。多年后,因父亲病重,士兵再次回到家乡。料理完父亲的后事后,士兵忍不住来到了女孩家,得知女孩的丈夫得癌症已到晚期。两人深知仍爱着对方,但士兵在短暂停留后又返回了部队。几个月后,士兵收到女孩的来信,告诉他她的丈夫已经于两个月前病逝。士兵结束了部队的生活,电影里的最后一个场面是两人在小镇的咖啡馆前相遇,并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

  小说和电影的结局不同。小说里,士兵将父亲留给他的多年收集的硬币低价出售后,匿名捐赠给了女孩的丈夫,丈夫的病情得以好转,()士兵在心中默默祝福他所爱的人幸福,然后重新开始了自己的新的生活。小说里很多细腻的描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作者描写的男主人公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和感情,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刻骨铭心的爱等等。

  爱过,又何必长相厮守呢?

  分手信读后感篇二

  离开,才是最好的爱。

  我不太会讲故事,那么,无需来说剧情。从之前寒假开始看小说时起,就很推荐身边的人去看。昨天凌晨看完了电影,亦是希望大家去看。剧情很平淡,氛围很安静,最终还是觉得小说要比电影好看。文字的魅力总是最大的。那些演绎出的画面都是我在看小说时曾想到的,如此契合。这样,我不仅仅是一个读者或者观众了。

  那是他们生命里最美好的'两个星期,相识相爱。分离一年里写的那么多信,是沉沉的感情……911来得这么突然,不得不又让他们再分开久一些,两年。距离时间始终爱情的毒药。最后的来信是莎文娜的分手信,也像911如此突然。在最爱的那个人不在身边时,还会有人需要她,她会走向另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生活的心酸与苦楚,只有自己知道。后来重逢,彼此再如何深爱也不过如此。她很爱他,他很爱她。永远不会变的只是看到圆月时会很想念彼此。

  I'll see you soon

  最后只是一句Bye

  想起剧情很心酸。寒假里睡前会看小说,那时总是会掉眼泪,这是小女生的作风了。是他们书信里的一些句子,一些事,让我很想念一个人……也很感动于他们的爱。很怕自己在看到那些时招惹到眼泪,但是也有情不自禁这回事。

  小说最开始就写到这些。我看完了,我最终寻思到了爱的真义么?书中真义是“离开,才是最好的爱。”那么,我呢?单纯的小时候,以为只要彼此很相爱就会永远在一起,以为一句“我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就会颠覆整个世界,以为那些我想的都会出现,以为……

  可是事实呢?不管有多么伤,我依然相信爱情。相信有的人最终是要分离的,只是我愿意用我最年轻的时光和你在一起,我死掉的心就一直放在你这里。直到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我愿意消失在你的世界里,请你忘记我。执子之手,不惦念与子携老。祝你幸福。又何必给自己那些虚无的愿望让自己难过呢?

  分手信是最感人的情书吧!我曾经又有多少次这个念头呢?写下的都是最真的句子……在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多留几封信仅供纪念与怀念吧!在留下来的时间里把想告诉你的都写下来,就不会留下突然的遗憾了。多么想努力奔向有你的未来,还是觉得很不现实。那就这样活在童话里吧!

  亲爱的,我爱你。祝你幸福。

  分手信读后感篇三

  人世间有一见钟情吗,有的,我确信这点,但前提是女孩长得最够漂亮而男的长的足够帅,这样,他们才有资本去相信我喜欢他的时候他也会是喜欢我的,但是长相平平的人要怎么办呢,也许就需要时间了,但谁又会花这时间在一个长相平平的人身上呢,谁知道呢,天知道。也许上帝是公平的,但是也许不是事事看来都公平,只是在你的一生结束的时候,你从头看到尾发现是得失平衡归一的。

  看了电影分手信,还没看完,但突然就对于一见钟情有了自己的见解,电影上的一见钟情太多了,让人看了感觉美丽动人,最重要的是一见钟情能让你感觉爱情的存在和神秘力量的伟大,但在实际情况中,一见钟情又有多少呢。在大街上走一走你会注意什么人,帅哥美女对不对,起码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志向远大品位高洁的可以活在他自己的世界我不予讨论,但对于平庸的我们,能在芸芸众生中找到我们的一见钟情吗?首先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他出现了我们会注意到他吗,难道我们真的要用一生去等那个让我们一见动心的人,而那个人有会对你动心吗?即使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心底又会有种种顾及,矜持会显得我们没有那么的轻率。

  两情相悦一拍即合,应该相信还是不相信呢,我只是平庸的不能在平庸的俗人啦,会被偶像剧的唯美爱情吸引,会幻想,会相信,但也会回到现实中努力的活着,希望活的幸福,在肯定与否定中不断的挣扎也许就是人生,也许我们就是在矛盾与解决矛盾中过完这一生的。

  也许会一辈子都是个幻想,但让我们相信一见钟情吧,相信我们平庸的人的一见钟情,跟着感觉走,过完随心所欲的一生!

  也许活在电影里的人没有好下场,但是我依然活在电影了。昨天听大熊说他一个人的生活,说习惯了什么都可以的,说一个人是可以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我也想试试,不用约上朋友,即使那样在电影结束时会有一点尴尬,但我还是想试一试,也许未来的一年是真正的一个人……希望我会爱上自己!

2、水浒传读后感名著读后感550字水浒传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浒传读后感-名著读后感550字_水浒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我将《水浒传》全看完时;

  却并不是百感交集的情绪,而是迷迷茫茫地了无头绪。

  也许是对最后结局的恍惚,仿佛这不是原本应该有的。

  我再看看那些醒目的字眼,悲壮的场面又再脑海上演。

  恍然才知道这原就是结局,心不知怎么地随泪水伤心——题记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主要讲述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陆续上了梁山泊并且不断壮大,渐渐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灭田虎、除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但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最后只得剩下寥寥无几。

  《水浒传》描绘的人物形象极为鲜明:大义凛然的及时雨宋江、耐不住性子的急先锋索超、性烈如火的黑旋风李逵、贪图女色的矮脚虎王英、深明仗义的小旋风柴进、热情豪爽的花和尚鲁智深……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虽性格各异,却也为乱世之中的“知己”。志同道合的他们终究汇聚于梁山泊上开始了他们的对抗当时腐败黑暗的朝廷的起义。屡战屡败的朝廷被迫向梁山好汉们抛出“橄榄枝”———招安。其实这正是梁上好汉们的众望所归。尤其是宋江,这更是他最为希望看到的结果,毕竟为官比为贼要好名声啊!然而!这却让他们走向了“不归路”。他们帮朝廷扫除了障碍,让王朝得以巩固,得到的回报却是战死沙场、颠沛流离、惨遭谋害。原本在梁山春风得意的好汉们如今的晚景凄凉。不由得让人心中唏嘘不已———身处乱世的他们,原本可成为乱世中的英雄,可惜最后结局令人唏嘘。

3、昆虫记读后感名著读后感650字初一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名著读后感650字_初一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昆虫记》比《海底两万里》要耗时很多,这也许是《海底两万里》比它更好理解,故事性也更强一些吧。总之,今天终于把《昆虫记》读完了,原来昆虫世界也是如此有趣,和海底世界一样令人着迷。我知道了蝉是怎样脱壳的,蚂蚁是以蚜虫分泌物为食,格朗多克蝎子和纳博讷狼蛛谁更胜一筹……

  这本书并不像那些标准的科普书,从来没有东拉西扯:这种昆虫是什么门什么目,但又不在什么属什么种。《昆虫记》给人的感觉是很平易近人的,虽然是在描写昆虫的特点,但却时常会令人发笑,感觉和作者一起走进了一个诗化的昆虫世界,去探寻一些诗化的昆虫的奥秘。就像天牛幼虫是破坏树木的罪魁祸首,终日在树木体内以木屑为食物;螳螂的那对危险而完美的捕猎工具是如何为民除害的;松毛虫会绕着花盆排着长队转圈圈;蟋蟀的住宅有多么豪华,靠自己双手奋斗出来的才是最好的……。让今人头痛的科普文变得和戏剧小说一般有趣,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想要走近昆虫,了解昆虫,让平凡的昆虫世界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所以,在我看来作者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昆虫学家,它更像是一个拥有特殊素材进行创作的文学家。他以千奇百怪的昆虫为对象,以它们的生长习性为材料,用优美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另一个世界的可爱之处。

  记得罗丹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世界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法布尔发现了属于自己的美,在自己的眼中留下了永久的快乐的世界,并用文字把这些美这些快乐传递给我们每一个人。拨开生活的浮云,就可以发现那份属于自己的美。我们曾经不也是这样吗?希望大家都可以将美留在自己的眼中留在自己的心中,不一定要和法布尔相同,却一样可以让你感受到无比的快乐。

4、九年级暑假读后感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九年级暑假读后感: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些书短到令人吃惊的程度,而它所发挥的作用却并不小。美国作家阿尔伯特·哈伯雷的《致加西亚的信》,就是这样一本书。

  什么东西使这本书充满了魅力呢一看之下,情节简单到了极点: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军人——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罗文正是通过他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完成了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任务,也正像许多公司的那些孜孜不倦,埋头苦干的领导人和员工一样,他们的敬业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事业的进步。企业需要能“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那些积极主动,坚忍不拔,积极和坚决完成任务的人,那些值得信赖,具有崇高使命感,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并不一定要像罗文一样具备军事知识,但一定要具备罗文一样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品质正是国家,企业和一个人事业成功的有力支柱。罗文般的敬业精神应该作为我们每个人自身的敬业标准,对于工作任务不计得失,不怕困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工作,高效地完成任务。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畅销不衰,风靡世界,正是它倡导了这种理念:对工作的忠诚与信念。现在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都不满意,所谓的“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别人的工作比自己好,而等自己真的失去目前的工作时,才发觉自己原先的工作有多好。我想每一个职业都有它自身的优缺点,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别,而且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收获总是和付出成正比的,我为什么说“收获”而没用“收入”因为“收入”仅仅是“收获”当中的一部分,正如书中所说:“不要为薪水而工作,因为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面对微薄的薪水,你应当懂得,雇主支付给你的工作报酬固然是金钱,但你在工作中给予自己的报酬,乃是珍贵的经验,良好的'训练,才能的表现和品格的建立。这些东西与金钱相比,其价值要高出千万倍。”这段话对我的心灵有很大的触动,在当今这个快餐时代,人们越来越急功近利,而忽视了一份工作对于人内在品质和素养的深远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书中还提到了一种观点:“每天多做一点”。现在很多人工作时往往是抱着应付的态度,即把老板或领导规定必须做的事情做完就行了。这样的话,只会使自己永远处在被动的局面,换句话说,这样无法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书中给出了这样一个例子,艾伦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球赛,多做了点事情,结果不仅为自己增加了1000美元的现金收入,而且为自己带来了一个比以前更重要,收入更高的职务。艾伦并不是速记员,他也没有义务留下来帮那个律师做速记,可他还是留下来帮了律师的忙。他能这么做,反映出他具有助人为乐的内在品质,正是这种良好的品质,使他获得了现金收入和更好的职务。每天多做一点,并不会占用自己太多的时间,却可以让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何乐而不为

  当然罗文的优秀是不言而喻的,而麦金莱的举重若轻,瓦格纳的知人善任,格瓦西奥,里奥等人的团结协作以及双方的共同价值目标,也同样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这些优秀的品质和精神都是一个企业,一个领导,一个员工必不可少的。

  读过一本好书,精神得到了一次升华,愿我们将《把信送给加西亚》所体现的精神落实到我们的本职工作中,原则做事,本色做人。

5、读《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800字

  相信是一种信念,坚持是一种态度!

  用照亮世界的热情,把事情做到极致!

  这本书讲述了罗文送信的过程,罗文接到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任务后,他明白这封信的重要性,知道自己的责任,明确自己的目标,路途的坎坷只是过程,是必须要经历,必须要克服的,把信安全的送到,是他的目的,所以即使费劲千辛万苦也要把信送到!

  这本书还有一个让我震撼的故事是列文虎克的故事。

  列文虎克,从17岁开始做一个看门人,登记,给社区安装玻璃。

  如此简单的工作,但是列文虎克很热爱,并乐在其中,每次安装前,他都要仔细地打磨一下玻璃的边沿,以使它更加光滑,镶嵌地更加牢靠。

  打磨让这个年青人找到了工作的乐趣,即便在没有活的时候,他也想将一块普通的玻璃打磨的像镜子一样清澈、明亮,使它们成为更有用的镜片。

  60年里,他始终做着相同的工作:看门,安装玻璃,打磨玻璃,从来没有停过。

  60年后,当列文虎克已经成为一个老人,退休了,他还在打磨他的镜片。

  一段时间后,人们发现,一个叫列文虎克的人,出现在了国家级的学术刊物上,他掌握着一项连专业技师都无法比拟的打磨技术,人们通过镜片可以看见神奇的微生物!

  列文虎克活了70岁,是荷兰最著名的科学家。如果没有他,人类也许不会那快发现微生物世界,我们就无法抵御细菌的侵害。

  专注于一件事,把它做到极致,矢志不渝的恒心,让人叹服,让人倾佩!

  世上成功的人太多,人们喜欢欣赏和奉行成功人士的所作所为,并奉为信条,可每个人在成功前的努力,一步步积累沉默扎根的过程,却鲜为人知。

  罗文不是因为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后才是一个可信赖的人,罗文还没有送信前,就已经具备了能把信送到的品质,所以才选择的罗文。

  经常会碰到有的人说:我又没挣那份钱,为什么要出那份力,我挣多少钱,干多少活!可是,谁会用一个总经理的钱,招一个没有经验的人等着他慢慢地成长,慢慢地成长,并相信他一定可以胜任这个职务。

  所以,如果觉得自己得到的太少,那就静下心来,慢慢扎根,让才华配得上野心,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是不努力永远都不会有结果,付出永远在回报前面!

6、读《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800字

  《把信送给加西亚》是一本享誉全球的商业经典之作,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美国陆军中尉安得鲁罗文临危受命,历尽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在古巴丛林中找到了加西亚将军,完成了送信这一神圣使命,为打败西班牙侵略者立下了卓越功勋的故事。

  我想,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本书给读者传达了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也通过罗文这个人物,开始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了工作的质量。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一些人工作态度不端正,以善于投机取巧为荣耀,领导一转身就懈怠,没有监督就没有自觉,对工作推诿塞责,划地自封,以至于自己总是在原来水平上来回波动,不自我省思,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整天抱怨说什么社会不公平了,埋怨自己没有找到好工作之类的。其实在埋怨和抱怨的同时,这些人为什么不能坐下来仔细地想想,为什么这些"不幸"会落在自己身上呢?这又回到了"态度决定一切"这句话上了,我觉得人生真正的不幸就是那些对自己不负责,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人,特别是有才华的人,因为自己有才华,所以觉得自己就应该被重用,被别人所注视,不愿意从小事做起。只有才华,没有责任心,缺乏敬业精神,又有什么用呢,在现实世界里,到处看到的都是有才华的穷人,为什么他们有才华但又是穷人呢?就是因为他们缺乏敬业精神,缺乏主动完成工作的积极性。

  其次,要想在工作中成就一番事业,就需要勤勉敬业。要做到勤勉敬业,首先要从心理上树立自信心,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才能丰富知识,掌握更多的机会,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机会才不会擦肩而过,才能培养高尚情操,才能超越自己,反省自我,正视自己的心灵,改掉一些抱怨,嘲弄做法,站在单位,个人,社会的立场考虑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这本书以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极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人才价值观,使我深刻感悟到“罗文”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在工作的质量上。让我们停止无谓的抱怨,收拾好心情,从头开始,从现在开始,忠诚于你要做的每一件事,不时完美自身,做一个现代的罗文吧!

7、读《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800字

  近期,校长给我们青年教师推荐了一本书——《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是一本关于忠诚、责任、勤劳的书籍。读了这本书之后,从中学到了许多。

  我在大学的时候,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我们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现在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世界。”这是自我改变的力量。那是的我并没有太明白其中的道理,没有想出改变自我的办法。直到读到这本书时,我才深有体会,要从哪些方面去改变自我。作为这个世界的“平凡人”,在平凡的岗位,要做出不平凡的事,需要的方法我从这本书上找到了答案。

  忠诚的体现是工作积极、高度负责。忠于自己的事业,就是以不同的方式为自己的事业奋斗。书中的战士在自己的岗位上遵从命令,完成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他把忠诚给了自己的组织、把忠诚给了自己的国家,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那么,我们在工作中,忠诚于自己的梦想,坚持教育的理念。忠诚于这份工作,以他为傲,并以自己的力量去守护它的光芒。这也许就是我改变自己的开始。

  责任,也是敬业。书中写到:每一件事都值得做好。每一份正当和合法的工作都是高贵的,每一个诚实的劳动者和创造者,都值得称赞。工作中,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轻视自己的工作。我对自己做出了“三省吾身”的思考。工作本身没有优劣之分,工作是否单调乏味,往往取决于我们对待它的心境。无论何时,都要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用心地去做好每一件事,以敬业和负责任的心态去对待工作,工作自然而然就能做得更好。

  “我相信魔鬼并不存在,存在的是人的恐惧和懦弱。”所以拥有一份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生活。良好的心态、愉快乐观的精神、饱满的生活热情,并身体力行地去感染身边的人、身边的环境。这也许就是我改变自己的过程。

  选择就要坚持,坚持就要努力,努力就要付出,做那个可以送信的“罗文”中尉,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8、读《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800字

  读完《把信送给加西亚》,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情澎湃,感慨万分,因为书中所表达的精神我都懂,也经常经意不经意地这样做,于是它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将这种精神明朗化,系统化,并辅以例子为佐证,让我感触较深的不是书的内容,也不是书中提倡的精神,而是读书的人。服从本是下属该做的事,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像子女要赡养父母,吃完饭要洗碗一样天经地义的事,却要值得如此大力的推行,竟有如此多的读者,从侧面说明了这是一个严重的人性问题,如果从这一点来说倒是让我感慨万分了。

  如今像罗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呢?真正的原因并不是大家不想做事情,不想把事情做好,而是思想上存有“瓶颈”。主管给他的任务有一个,他的疑问却有十几个,“我忙,没空”“人少,没办法做到”“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不要太理想化了”“我的下属理念太差,我也没办法”“让某某做可能会更好”等等堂而皇之的理由。而他提出这些问题不外乎有以下几种目的:(1)摆困难,让你降低要求;(2)摆完困难,让你觉得让别人做会更好,那么他就可以偷闲了;(3)有言在先,万一事情没办妥,不能完全怪他,你会体谅他的;(4)希望你帮他解决困难。

  或许这时候有人要问:难道上司给我们下达任务的时候我们只能说:“没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能问吗?诚然不是,假如主管让你到A城市送材料,而你不知如何到达A城市,顺便问一下主管A城市在哪里,如何搭车,省得到处找到处问,如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可是如果连主管也不知道怎么办呢,一切都得自己解决。如果你不能帮助主管解决一些难题的话,那要你何用?

  我们一直都在推崇罗文——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却忽略了两个重要人物:派罗文去送信的人——美国总统麦金莱和推荐罗文的人——情报局长阿瑟。瓦格纳上校。千里马不多,伯乐更少,如果没有阿瑟。瓦格纳和麦金莱的信任,慧眼识英才,也不可能派罗文去送信,因此,美西战争从侧面反映了用人的重要性,而我们的企业是不是也该清楚每个主管,员工的优劣,让每个人去做他最合适的,能发挥最大优势的工作。

9、读《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给我感触颇深,当今社会,象罗文这样能把信送到加西亚手中的人真是太需要了。企业需要罗文,国家需要罗文,时代呼唤罗文。

  故事中的罗文,是美国陆军的一名年轻中尉,在美西战争期间,孤身一人,在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冒着生命的危险,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将总统的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出色地完成了这次重要任务。毫无疑问,罗文取得的成功并不是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这就是忠诚和主动性,就是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和荣誉的精神。正如中国有句古话:"君子以厚德载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做人,做事首先要有好的品行做基础,另外的启示就是做什么事要坚持,不要总想做这件事会给自己有什么好处,会得到多少花环,荣光。重视的是无条件地主动完成任务本身。如果罗文总想完成送信后自己会成为英雄的话,可能就完不成任务了。

  如今,大家都在谈论改革,创新,但是社会上有些同志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懒散,消极,怀疑,抱怨,扯皮,没有责任心,缺乏敬业精神,严重地制约着我们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一种对社会和事业的责任心,进取心和敬业心。

  所以,不要埋怨任何人,不要抱怨自己的怀才不遇,放弃平庸,端正态度,树立敬业,进取的精神,让我们水利行业全体人员结合本行业特点,向罗文学习,以罗文为榜样,立刻行动起来,全心全意地完成属于自己的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只有这样,我们水利行业的明天才会更优秀,我们的行业才会更辉煌,我们的国家才会更繁荣。

  读完这本书,还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就是同志之间要有一种信任感,欣赏感,上校对罗文的信任,把罗文推荐给了总统,总统对上校和罗文的信任,把信托付给了罗文,彼此的信任产生一种动力,使罗文的'前行才变的那么义无返顾。可现在生活中存在这种问题,有时候,我们过多的质疑了周围的同事或者朋友。"这事他能不能办成啊?"很多时候,你信任他的时候,可能你自己没有特别在意,但是他会认为"他这么信任我,我应该努力去完成"。所以,这种彼此的信任在一个互动的角色上来说非常重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比较重要因素,有了这样的因素,才可能出现很多的罗文。如果你总是在寻找,总是不信任,无数的寻找,无数次的这样错过的话,我认为也不会出现罗文。所以,我们社会也必须做到不断地发现罗文,并树立其成为团队乃至社会的楷模,才能使我们的明天更灿烂。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正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文明,就是孜孜不倦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长久过程。"

  同时本书倡导一种做事情的精神,就是书中所说的让人能够"像初恋一样来从事一件事情"的精神,现在有些人缺乏这种做事情的精神。为什么缺乏这种精神呢?因为没有目标。其实,大的目标一时想不清楚也不要紧,起码可以认真对待每一天。把目标细化到每一天,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对事尽力,对人尽心,这样一天天的积累就是成功。启示我只有以饱满的热情踏踏实实的投入工作,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无条件并主动地搞好我市水利各项资金银行存款核算与管理工作,按顺序逐笔登记好日记帐,及时与市财政支付中心和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相符,及时与明细分类帐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证相符,同时搞好水利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水利经营统计及编报工作,才能成为象罗文一样的好兵。

  这本书不仅仅说明了工作的方式方法,更是提倡一种哲学。人生面对困难,你该怎样去做?是怨天尤人,指责上天对自己的不公,还是去发现问题,理清思路,尽量去解决?这本书同时告诉我们:生活是客观存在的,但积极工作,积极生活的态度却能伴随我们一生。

10、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小说分手信读后感篇一

  《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小说分手信读后感篇二

  《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小说分手信读后感篇三

  本文讲述了一个美国士兵回家休假时候在海滩上冲浪,看到一位女士钱包掉进海里,冲过去帮她捡起,他们相爱,异地。共同期待未来,第一次休假后他们一同度过,期间发生的矛盾。911发生后,“我”志愿再当两年兵,莎文娜写了分手的那封信。父亲去世后,主人公去看莎文娜,看到了她的丈夫提姆病重,主人公捐了父亲的钱币,给提姆治病。在远处观望着莎文娜的幸福。

  虽然情节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看着看着仍然是看哭了。因为我想到了我的在魔都的乖乖。

  但是对书中情节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莎文娜还爱着约翰,就接受了提姆。也能理解当约翰一直在德国当兵,那么多年她也不好受。所以对这本书的印象也大打折扣。不过如果莎文娜不离开约翰,这本书就没什么好写的。不过莎文娜好可怜,从何约翰异地的一个坑到了要照顾提姆的坑。

  不过我想我是一个太自私的了,总是只考虑自己,害怕付出。到最后约翰把钱币给提姆治病,我觉得我做不到这样付出。我也很害怕父母生病让我放弃我现在的自由。

  开头的一见钟情还是让我觉得很唯美。看着那样傻傻的爱情故事不用动脑子还是很开心的,但是没有起伏的故事也没什么好讲,所以最终两个人一定会有磨难不在一起。我原来一直以为情节会是莎文娜得癌症什么的,不想让约翰伤心,所以编出谎话来安慰约翰,后来发现原来还真的是出轨了啊。有点失望。既然选择了提姆,那就不能后悔自己的决定,好像很不舍得约翰一样。

  所以,莎文娜这个角色塑造得很一般。虽然有主见选择了约翰,但没那么坚强意志没有把这个决定一直坚持到最后。约翰这个角色又塑造得感觉太痴情了。是不是有点假。提姆他太不幸了,失去了父母以后自己又成了妻子的负担。每个人好像都有那么些许的不幸。

  约翰第一次休假到莎文娜家,感觉自己对于莎文娜来说可有可无那种感觉深有体会。乖乖忙于自己的事情会不会真的觉得笨笨可有可无呢。笨笨有什么用呢。恋人吵架的原因原来是因为这样。两个人有些话没有直接说出来不爽,但是说不出好像干涉对方的自由,但是压抑心中又超级不爽。

  但总体来说,这书还是是一本让我一口气读完的爱情小说,挺有趣的。